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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人社发〔2021〕11号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有关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4

  • 发文字号: 芜人社发〔2021〕11号
  • 发文单位: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21-12-17
  • 类别: 工伤保险
  • 发文地区: 安徽省芜湖市
  • 生效日期: 2021-12-17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市社保经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有关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24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印发

芜人社发〔2021〕11号转发《关于做好有关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芜人社发〔2021〕11号转发《关于做好有关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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