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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医保〔2020〕58号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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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芜医保〔2020〕58号
  • 发文单位: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0-07-17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安徽省芜湖市
  • 生效日期: 2020-08-01
  • 业务类型: 转移接续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医保局、经开区人社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简化转外就医备案流程,方便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办理,现就调整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要求转外就医的,或定点医疗机构建议转外就医的,由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芜湖市传染病医院、芜湖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提出转外意见,并填写《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直接通过医保信息系统上传至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外备案手续,无需参保人员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各县(市)参保人员转外也可在本县(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办理。

参保人员要求转外就医的,也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或电话备案的方式,直接办理转外就医申请手续。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政策宣传,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的转外就医手续。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转外就医备案工作,并通过医保信息系统以短信方式将备案结果通知参保人员。

本通知自8月1日起执行。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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