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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办理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审批手续的通知

阅读量:71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12-12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
  • 生效日期: 2024-12-15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交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盟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确定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自治区政府公布的我盟最低工资标准,根据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我盟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我盟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下限为227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我盟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23年盟统计局公布的阿拉善盟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9164元,故我盟2025年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上限为3*9164元=27492元。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上限标准的,按上限标准27492元执行;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标准的,按下限标准2270元执行。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全盟企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8%,最高不得高于12%。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按1:1比例进行缴纳。

(二)全盟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

三、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5日起执行,缴存单位应及时核定、调整本单位职工的缴存基数。

(二)缴存单位可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或登录网上服务厅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三)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牧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四、咨询电话

1.左旗、直属管理部: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西花园北街阿拉善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咨询电话:0483-8596091    

2.右旗管理部: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曼德拉路新世纪广场北侧约190米。咨询电话:0483-6024553

3.乌斯太管理部: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宏晟金座2号楼A区。咨询电话:0483-8187632    

4.额旗管理部:额济纳旗古日乃路。咨询电话:0483-6529226

5.吉兰泰管理部:阿拉善左旗大漠王府宾馆西北。咨询电话:0483-8835652

6.归集科:0483-8596858。


                     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 年 12 月 11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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