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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医保办函〔2024〕38号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国谈药品(竞价药品)同通用名药品(第三批)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9

  • 发文字号: 晋医保办函〔2024〕38号
  • 发文单位: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4-12-10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山西省
  • 生效日期: 2024-12-10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关于国谈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有关规定,经公示无异,现将2023年国谈药品(竞价药品)同通用名药品(第三批)医保支付标准予以公布,支付标准将根据国谈、集采挂网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请各统筹区督促所属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管理药品定点药店,做好数据更新使用工作,确保国家谈判药品(竞价药品)同通用名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及时落地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医保局。


附件:2023年国谈药品(竞价药品)同通用名药品(第三批)医保支付标准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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