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宿医保发〔2023〕24号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12

  • 发文字号: 宿医保发〔2023〕24号
  • 发文单位: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宿迁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23-06-26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宿迁市
  • 生效日期: 2023-06-26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市各功能区有关职能部门,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保障大病保险制度健康平稳运行,根据市医保联席会议精神,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将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5万元调整为1.6万元。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宿迁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宿迁-基本医疗保险

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