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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医保发〔2023〕10号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5

  • 发文字号: 宿医保发〔2023〕10号
  • 发文单位: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3-03-09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宿迁市
  • 生效日期: 2023-03-09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9号)转发给你们,就医保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等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常规准入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

(一)西药、中成药。口服、外用、吸入等剂型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为8%,注射、植入等剂型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为10%。

(二)中药饮片。普通中药饮片、小包装中药饮片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为5%,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为10%。

(三)协议期外纳入常规准入的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按照转出前协议期内个人自付比例执行。

二、明确新增谈判药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

原则上协议期内谈判药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为10%-30%(附件1),其中单独支付的抗癌药等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为30%,其他西药注射剂、植入剂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为20%,西药口服剂等其他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为10%;中成药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统一为10%。

与谈判药、双通道管理药品通用名、剂型一致的乙类药品,其个人自付比例参照谈判药、双通道药品管理的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

三、明确退出单独支付药品待遇衔接

对调出省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目录、治疗费用较高的恩扎卢胺软胶囊等10个药品(附件3),仍参照现行双通道单独支付待遇管理。

四、落实药品费用支付管理

针对新版目录取消医保支付范围的注射用阿扎胞苷等18个药品(附件4),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相关要求,符合“诊断、治疗与病情相符,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条件的,发生的费用方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续取消医保支付范围的药片使用,参照执行。

附件:1.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

2.谈判药个人自付比例目录

3.参照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待遇药品名录

4.取消限定医保支付范围药品名录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文件,现就我省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2022年药品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2022年药品目录》。《2022年药品目录》自2023年3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各地要根据要求,做好《2022年药品目录》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2022年药品目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调入的药品,要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对调出的药品要同步调出基金支付范围,并及时在智能监管子系统中进行维护,加强基金监管。《2022年药品目录》文件可至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

二、完善药品支付管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谈判药品中的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新的医保支付标准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各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有关要求,结合基金的承受能力,完善目录内药品的支付政策,各设区市设定的个人自付比例须报省医疗保障局备案。限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使用的药品不区分甲、乙类,不设置自付比例,统一纳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医保支付标准有“*”标识的,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得在公开发文、新闻宣传等公开途径中公布其医保支付标准。

三、扎实推进谈判药品进医院。各地要按照《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国谈药配备使用的主体责任,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在新版目录公布后1月内召开国谈药进院专题药事会,按照临床需求,将国谈药纳入医院药品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做到“应配尽配”。对于未纳入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药品,要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启动备案采购程序,做到“应采尽采”。切实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确保患者临床用药需求,并及时报销。

各地要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将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国谈药的情况纳入协议内容,结合医疗机构实际用药情况对其年度总额做出合理调整,积极推动药品目录落地执行。省局根据国谈药落地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国谈药落地监测和定期通报机制。

四、落实国谈药待遇政策。2022年国家谈判新增的100个国谈药(含竞价药品)纳入我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其中34个国谈药纳入双通道单独支付;将《2022年药品目录》中阿昔替尼片等11个药品调出单独支付名录,保留双通道管理(附件)。各设区市要及时更新双通道单独支付名录,完善及制定医保政策,单独支付药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70%和60%,并做好与同治疗领域相关药品的医保支付政策,以及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待遇政策的衔接。

《2022年药品目录》中药品医保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调整的,同步调整。其中汉防己甲素片等25个品种继续按照《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汉防己甲素片等25个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20号)执行。

五、做好《2022年药品目录》落地服务管理。省级医保经办部门及时做好全省统一药品目录数据库的维护更新和下发工作,并同步发送省级社保经办机构,各地要及时下载药品目录数据库,维护药品相关支付政策,抓紧完成信息系统的数据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完整、准确;要指导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同步更新药品目录数据库信息,确保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2022版药品目录数据库。

医疗保障部门管理的其他人员参照此目录执行。《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75号)同时废止。

各地在药品目录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馈。

附件:1. 2022年国家新增谈判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目录

2. 2022年调出单独支付保留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录

附件2:

2022年新增108种国家谈判药乙类自付比例


编号药品名称剂型自付比例(%)
1洛拉替尼片片剂30
2布格替尼片片剂30
3赛沃替尼片片剂30
4注射用醋酸地加瑞克注射液30
5优替德隆注射液注射液30
6注射用恩美曲妥珠单抗注射液30
7羟乙磺酸达尔西利片片剂30
8瑞维鲁胺片片剂30
9奥雷巴替尼片片剂30
10维奈克拉片片剂30
11注射用卡非佐米注射液30
12注射用维布妥昔单抗注射液30
13瑞派替尼片片剂30
14富马酸二甲酯肠溶胶囊胶囊剂30
15奥法妥木单抗注射液注射液30
16拉那利尤单抗注射液注射液30
17利鲁唑口服混悬液混悬液30
18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口服溶液用散30
19曲前列尼尔注射液注射液30
20伊奈利珠单抗注射液注射液30
21注射用罗普司亭注射液30
22注射用罗特西普注射液30
23多拉米替片片剂30
24阿兹夫定片片剂30
25阿普米司特片片剂30
26阿布昔替尼片片剂30
27乌帕替尼缓释片片剂30
28古塞奇尤单抗注射液注射液30
29来特莫韦片片剂30
30来特莫韦注射液注射液30
31昂丹司琼口溶膜胶囊30
32奈妥匹坦帕洛诺司琼胶囊胶囊剂30
33哌柏西利胶囊胶囊剂30
34美泊利珠单抗注射液注射液30
35注射用头孢唑林钠/氯化钠注射液注射液20
36注射用头孢美唑钠/氯化钠注射液注射液20
37注射用头孢他啶/5%葡萄糖注射液注射液20
38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氯化钠注射液注射液10
39注射用头孢他啶/氯化钠注射液注射液10
40注射用硫酸艾沙康唑注射液20
41盐酸头孢卡品酯颗粒颗粒剂20
42注射用甲苯磺酸奥马环素注射液20
43奥美拉唑碳酸氢钠干混悬剂(Ⅱ)混悬剂20
44奥美拉唑碳酸氢钠干混悬剂(Ⅰ)混悬剂20
45替戈拉生片片剂10
46磷酸钠盐散散剂10
47咪达唑仑口颊粘膜溶液口服溶液剂10
48盐酸美金刚口溶膜膜剂10
49盐酸曲唑酮缓释片片剂10
50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片剂10
51门冬氨酸钾镁木糖醇注射液注射液20
52非诺贝酸片片剂10
53氯吡格雷阿司匹林片片剂10
54注射用甲磺酸萘莫司他注射液20
55异麦芽糖酐铁注射液注射液20
56倍氯福格吸入气雾剂气雾剂20
57茚达格莫吸入粉雾剂(Ⅱ)吸入粉雾剂20
58茚达特罗莫米松吸入粉雾剂(Ⅱ)吸入粉雾剂20
59茚达特罗莫米松吸入粉雾剂(Ⅲ)吸入粉雾剂20
60福多司坦口服溶液口服溶液剂20
61重组结核杆菌融合蛋白(EC)注射液20
62示踪用盐酸米托蒽醌注射液注射液20
63中长链脂肪乳/氨基酸(16)/葡萄糖(36%)注射液注射液20
64结构脂肪乳(20%)/氨基酸(16)/葡萄糖(13%)注射液注射液20
65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注射液30
66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Ⅲ)片剂10
67西格列他钠片片剂20
68德谷胰岛素利拉鲁肽注射液注射液10
69非奈利酮片片剂20
70达依泊汀α注射液注射液10
71复方电解质眼内冲洗液洗眼剂30
72环孢素滴眼液(Ⅲ)眼液制剂10
73艾地骨化醇软胶囊胶囊剂20
74米诺膦酸片片剂20
75恩替卡韦颗粒颗粒剂10
76对氨基水杨酸肠溶颗粒颗粒剂20
77七蕊胃舒胶囊胶囊剂10
78芪蛭益肾胶囊胶囊剂10
79玄七健骨片片剂10
80益肾养心安神片片剂10
81解郁除烦胶囊胶囊剂10
82坤心宁颗粒颗粒剂10
83银翘清热片片剂10
84清肺排毒颗粒颗粒剂10
85注射用福沙匹坦双葡甲胺注射液10
86拉考沙胺注射液注射液20
87奥氮平口溶膜膜剂10
88盐酸安非他酮缓释片(Ⅱ)片剂10
89注射用多黏菌素E甲磺酸钠注射液30
90硫酸镁钠钾口服用浓溶液口服液剂10
91复方氨基酸(15AA-Ⅱ)/葡萄糖(10%)电解质注射液注射液10
92复合磷酸氢钾注射液注射液20
93碳酸氢钠林格注射液注射液20
94托伐普坦片片剂10
95泊沙康唑肠溶片片剂20
96泊沙康唑注射液注射液10
97氨基酸(15)腹膜透析液注射液20
98枸橼酸托法替布缓释片片剂20
99普瑞巴林口服溶液口服液剂10
100舒更葡糖钠注射液注射液20
101脯氨酸恒格列净片片剂10
102艾考糊精腹膜透析液注射液10
103瑞加诺生注射液注射液20
104盐酸艾司洛尔氯化钠注射液注射液20
105美阿沙坦钾片片剂10
106普瑞巴林缓释片片剂10
107肠内营养乳剂(SP)口服乳剂10
108吸入用氯醋甲胆碱吸入剂30

附件3:

参照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待遇药品名录


序号药品名称剂型
1恩扎卢胺软胶囊胶囊剂
2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胶囊剂
3依达拉奉氯化钠注射液注射液
4阿昔替尼片薄膜衣片
5培门冬酶注射液注射剂
6乙磺酸尼达尼布软胶囊软胶囊(胶丸)
7枸橼酸伊沙佐米胶囊硬胶囊
8富马酸贝达喹啉片片剂
9特立氟胺片薄膜衣片
10注射用英夫利西单抗注射剂

附件4:

取消限定医保支付范围药品名录


序号药品名称
1注射用阿扎胞苷
2利妥昔单抗注射液
3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4吉非替尼片
5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
6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7马来酸阿法替尼片
8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
9注射用硼替佐米
10甲苯磺酸索拉非尼片
11盐酸厄洛替尼片
12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13醋酸阿比特龙片
14氟维司群注射液
15恩扎卢胺软胶囊
16阿达木单抗注射液
17地拉罗司分散片
18拉米夫定多替拉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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