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阜创业就业,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根据我市相关文件要求,对毕业一年内在阜创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首次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时一次性给予300元的资金补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关于给予在阜创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资金补贴的
实施细则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2日
附件:
关于给予在阜创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资金补贴的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毕业一年内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
在阜阳辖区内自主创业或在非公企业就业,并首次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
三、补贴额度
一次性给予300元资金补贴,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四、申请流程
自主创业人员在开立个人账户时,可同时提供学历证书;非公企业就业人员,在单位为其开立个人账户后,携带学历证书至柜面申请,或由单位统一代为申请;经中心初审并公示通过后,次月发放到位。
五、其他事项
1.学历证书应能通过学信网查询核验,政策有效期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补贴发放时,个人账户状态应为正常缴存,且无欠缴。
阜阳-住房公积金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