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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简化贷款申请材料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4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3-09-2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肇庆市
  • 生效日期: 2023-09-28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深化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简化材料和手续,防范贷款风险,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取消以下贷款申请材料:

  一、取消工资收入证明材料。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月收入按最近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若申请人配偶或共同申请人未缴存公积金或账户已封存的,其收入不予计入。

  二、取消户口簿。

  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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