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绵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3〕5号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限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8

  • 发文字号: 绵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3〕5号
  • 发文单位: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3-07-1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四川省绵阳市
  • 生效日期: 2023-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灵活就业缴存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限额执行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及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缴存基数及缴存限额执行标准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一)单位在职职工缴存基数。根据绵阳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平均工资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2023年度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018元、下限为197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部分、职工部分上限均为2762元、下限均为99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限额。根据2023年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额计算,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按月等额缴存、按月自主缴存方式的月缴存额上限为5524元、下限为198元,灵活自由缴存方式单笔及全年缴存金额上限为66288元、单笔缴存金额下限为198元。

三、办理渠道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缴存地管理部(分中心)服务窗口均可办理。

四、相关要求

(一)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保缴存基数调整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可从2023年1月起执行,相关调整工作原则上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限额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7日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绵阳-住房公积金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