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参保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2022年我市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为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早发力、效果早显现,更好发挥稳岗扩岗政策效应,我市全面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2022年我市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我市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 30人(含)以下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人社部、省人社厅其它政策规定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的单位除外。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资金发放方式
我市全面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持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减少资金发放中间环节,对符合发放条件的单位采取直达银行账户的精准发放模式,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稳岗返还补贴由参保所属地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并公示,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
三、市及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具体情况,请关注当地人社微信公众号或人社官网公告,详情可电话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8-2786813
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8-2183896
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8-2628218
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8-8360039
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8-3268788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8-8618016
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8-7732113
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8-6711693
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8-5593032
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0758-3103262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pdf
肇庆-失业保险
肇庆市失业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