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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3-07-03
  • 类别: 生育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肇庆市
  • 生效日期: 2023-07-03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粤医保规〔2022〕4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肇府规〔2020〕2号)、《关于完善我市职工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肇医保发〔2023〕19号)等文件规定,截至目前,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中共有136家具备生育保险服务能力,现向社会公布肇庆市开展产前检查和产科住院项目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肇庆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附件:肇庆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xlsx

2.关于公布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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