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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绵阳市主城区申报2014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绵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14-11-03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四川省绵阳市
  • 生效日期: 2014-11-03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根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绵人社发〔2012〕53号)、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0号)精神,现将2014年绵阳市主城区(主城区指涪城区、游仙区、科学城、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仙海区,下同)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1、户籍在主城区范围内,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2014年度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不足三年的“4050”人员,以及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

   2、户籍在主城区范围内,2009年及以后毕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贴项目及标准: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2000元/年.人;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500元/年.人。

   三、工作安排

   (一)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材料

   (1)实现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申报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填报的《四川省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2)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填报的《四川省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2、申报时间:2014年11月1日――11月30日。

   (二)申报及审核流程

   (1)申报: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并在街道(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者姓名、灵活就业形式、地点、起止时间等基本情况。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3)审核:县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核并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就业困难人员在异地实现灵活就业的,申报社保补贴时应出具就业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书面证明,注明申报者的灵活就业形式、地点、起止时间、月收入等基本情况,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人社和就业部门按上述流程审核、公示、支付并记录。

   (三)公示审核时间

   2014年12月1日―10日,由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街道(乡镇)公示栏和各地政务网上统一公示拟补贴人员名单。

   (四)补贴资金发放

   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给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由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并将其就业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录入就业信息系统,记入《就业失业登记证》。12月10日-20日开始发放。

   《四川省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主城区咨询联系方式,请登陆http://jyfwzx.my.gov.cn/查询、下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咨询电话:2352270。


                     

                二0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主城区咨询方式和四川省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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