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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绵阳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的公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6-05-30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四川省绵阳市
  • 生效日期: 2016-05-30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15〕19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绵人社发〔2015〕20号)规定,现将我市2016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的基本条件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绵阳市城镇登记失业率;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稳岗补贴资金来源、标准、使用范围及执行时间
   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同一年度内,企业享受的稳岗补贴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稳岗补贴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20年底。
   三、申报及审核流程
   1、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稳岗补贴填报须知》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具《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提供《201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30日止。
   2、审核:①经办机构汇总本地参保企业名单,函告同级经信、发改、环保部门,确认其是否符合产业、环保政策;②经办机构对符合上述政策申报企业裁员情况、上年度缴费情况进行初审后,报同级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县市区审核结束后将汇总审批表报市就业局审核、市人社局审定)。审核时间为申报截止日起2个月内。
   四、公示及资金拨付
   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在相关网站和企业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
   相关政策文件和申请表格及市区县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请登录市就业局网站(
http://jyfwzx.my.gov.cn/)下载,或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联系人:黄林森(市人社局就促科)2262378;李亚馨(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2371131。

附:   1、
企业申报2016年度稳岗补贴须知
      2、
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空白表)
      3、
绵阳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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