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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网上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工作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3-01-03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山东省临沂市
  • 生效日期: 2023-01-03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县区医疗保障局、市直参保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申报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确定办法

2023年度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职工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项目执行,包括奖金、各种津贴、补贴等属于工资性质的项目。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包括2022年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等项目;企业新参保职工按起薪当月工资为基数;参保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收入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应发放工资收入月数计算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从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原则上参照企业医疗保险的做法,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次年起按上年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人员,调入当年可以按其调出前的原缴费基数执行,次年可按上年度在调出地和调入地的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根据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政策规定,职工工资总额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本次缴费基

数申报核定暂定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行调整,各参保单位要根据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据实申报。各县区在实际核定征缴中,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

二、网上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工作流程

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2023年度网上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工作,对参保单位提报的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真实、准确。

(二)《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明细表》由参保单位自行打印,按规定填写,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参保人员本人签字认可的相关材料留存本单位备查。

(三)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提报资料,确保上传图片、提供资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务于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对未按规定要求申报的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1.申报业务联系电话

   2.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3日


附件1

申报业务联系电话

参保属地联系单位联系电话
网报技术支持0539-7357918
市 直市价格监测与基金监控中心0539-7357915
兰山区兰山区医疗保障局0539-8317796
罗庄区罗庄区医疗保障局0539-7086786
河东区河东区医疗保障局0539-83815970539-8391279
郯城县郯城县医疗保障局0539-63769270539-6379608
兰陵县兰陵县医疗保障局0539-5210876
沂水县沂水县医疗保障局0539-2251067
沂南县沂南县医疗保障局0539-32253180539-3221029
平邑县平邑县医疗保障局0539-2060771
费 县费县医疗保障局0539-2651790
蒙阴县蒙阴县医疗保障局0539-4271798
莒南县莒南县医疗保障局17662877870
临沭县临沭县医疗保障局0539-6261969
高新区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0539-71091920539-7109155
沂河新区经开区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0539-8800071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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