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 2019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32 号)确认,2019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1523元。根据《绍兴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确定2020年度绍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市自7月起启用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一、2019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高于214569元的,2020年月缴费基数按17880元确定;低于71523元的,月缴费基数按5960元确定。
二、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为每人每月298元。
三、未按规定申报的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按该职工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确定。确定后的缴费基数大于上述规定的缴费基数的,按上述规定的缴费基数确定。
四、缴费基数和缴费标准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
绍兴-基本医疗保险
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