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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失业保险费稳岗资金第一批普通企业认定暨资金返还等事宜的公示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7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2-04-21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四川省广元市
  • 生效日期: 2022-04-2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22〕34号)规定:对参保企业、单位上年度裁员率低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以及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服务业市场主体稳岗返还标准按照大型企业30%、中小微企业90%比例发放,其它行业参照此标准,优先发放服务业。现对返还2021年失业保险费稳岗资金第一批普惠企业等事项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4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4月26日前以真实姓名向我局反映。

投诉和举报电话:0839-3263265、3263094

附件:广元市返还2022年失业保险费稳岗资金第一批企业公示明细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附件:

   广元市返还2022年失业保险费稳岗资金第一批企业公示明细.xls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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