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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医疗保障局预缴2025年度职工医保费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24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4-11-25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 生效日期: 2024-11-25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目前,上级部门暂未公布2025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之前,为确保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待遇不中断,暂按2024年度缴费标准预缴2025年度(2025年1-12月)保费,待2025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公布之后,将按新的缴费标准执行。已预缴保费的参保人员无需按新标准补缴差额。

温馨提醒

1.未及时续缴人员

未及时续缴2025年职工医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从2025年1月1日起停止享受待遇,中断缴费超过90天的,从续保缴费当日起计算90天后方可恢复享受待遇,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即将退休人员

2025年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含档案托管人员),在预缴职工医保费时,可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点申请缴至预计退休月份,但大额医疗保险需按年缴纳。

3.失业人员

已从单位停保人员或停止领取失业待遇人员,可根据待业期间自身经济情况,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职工医保,或选择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一旦生病发生医疗费用时都能得到相应的报销。

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医保可查看:【个人业务自助办】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查看:【个人业务自助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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