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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关于公布2022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具体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广元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广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 发文日期: 2022-07-12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四川省广元市
  • 生效日期: 2022-07-12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区社保中心:

近日,四川省统计局公布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全口径工资”)为81420元。广元市统计局公布2021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市全口径工资”)为72212元。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37号)文件精神以及现行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机制,现将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公布如下。

一、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全口径工资的300%,即20355元/月;下限为全省全口径工资的60%,即4071元/月。

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全口径工资的300%,即20355元/月;下限为全省全口径工资的60%,即4071元/月。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全市全口径工资的60%,即3611元/月,无上限。

四、各用人单位应按现行社会保险政策据实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实际缴费工资在本通知公布的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内确定。



附件:广元市2022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标准



广元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广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2年7月11日




附件

广元市2022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标准


险种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元)缴费基数核定范围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6%8%407120355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
工伤保险一至八类分别为:0.5%、1.0%、1.75%、2.25%、2.75%、3.25%、4.8%、5.7%407120355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
失业保险0.6%0.4%3611下限为2021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无上限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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