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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房委〔2022〕7号 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3

  • 发文字号: 淮房委〔2022〕7号
  • 发文单位: 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2-08-03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 生效日期: 2022-08-03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我市人才安居工作的保障作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吸引更多人才来淮安居定居、就业创业,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淮安市人才安居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22〕10号),现将我市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符合我市人才安居政策并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在本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条件的,可申请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人才类别分别执行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对享受购房补贴的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国际国内重要科学技术奖项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等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基准额度的4倍;

(二)对享受购房补贴的国内重要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江苏省“双创计划”团队领军人才,江苏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等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基准额度的3倍;

(三)对享受购房补贴的江苏省“双创计划”团队核心成员、淮安市“淮上英才计划”团队领军人才,淮安市“533英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等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基准额度的2倍;

(四)对享受购房补贴的江苏省科技企业家、淮安市“淮上英才计划”团队核心成员、淮安市“533英才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硕士研究生以上等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基准额度的1.5倍。

三、申请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才家庭,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按照我市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基准额度乘以人才类别对应的倍数计算;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按照我市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基准额度乘以夫妻双方人才类别较高的一方对应的倍数计算。

四、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系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还贷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月)。缴存基数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含住房补贴)除以缴存比例进行推算。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系数执行40%。

五、申请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才,应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淮安市人才安居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22〕10号)文件,提供享受购房补贴的相关证明。

六、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担保、贷款还款等其他事项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执行。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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