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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房金〔2024〕8号 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扩大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范围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12

  • 发文字号: 淮房金〔2024〕8号
  • 发文单位: 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2-0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 生效日期: 2024-02-07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3〕146号)、省住建厅《关于加快推进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加装电梯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函》(苏建函金管〔2023〕368号)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淮办〔2023〕35号)文件精神,扩大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范围,缴存人及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双方父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费用。未涉及事项按原政策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7日

原文链接

政策脉络

  •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2023-12-14 阅读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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