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淮人社函〔2023〕36号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阶段性实施企业点对点包车返岗补贴和首次来淮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12

  • 发文字号: 淮人社函〔2023〕36号
  • 发文单位: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3-03-07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 生效日期: 2023-03-07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淮政办发〔2023〕2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阶段性实施企业点对点包车返岗补贴和首次来淮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对象

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和非我市户籍首次来淮就业的劳动者。

二、条件标准

1.各类企业在2023年1月25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的,给予点对点包车返岗补贴,标准为实际包车费用的70%。返岗的外来务工人员需为此前就在申请企业参保缴费的正式员工。

2.对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乘坐公共交通首次来淮、且在来淮1个月内与我市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办理了用工参保登记的非我市户籍劳动者,给予首次来淮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按车票金额据实补助,最高不超过500元。

三、办理程序及材料

1.符合点对点包车返岗补贴条件的企业需携带《淮安市点对点包车返岗补贴申请表》(附件1)、签订的包车协议、支付包车费用的纸质证明(发票等)到企业属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由人社部门通过信息系统直接查询核实。

2.符合首次来淮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条件的劳动者由所在企业代为集中申请,申请企业需携带《首次来淮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2)、代为申请的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签订的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对应劳动者车票凭证到企业属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用工参保登记情况由人社部门通过信息系统直接查询核实。

3.人社部门按月审核完成后,将相关补贴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补贴资金下拨后,由人社部门将点对点包车返岗补贴直接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首次来淮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直接拨付到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补贴要求

1.各地要大力宣传政策文件精神,鼓励劳动者来淮留淮就业,明确告知补贴办理流程。

2.各地要做好补贴发放的台账记录,包含企业和来淮就业人员信息、用工参保登记信息以及社会保险费用缴纳记录。

3.该补贴政策申请时间截至2023年9月30日。

4.补贴资金从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项资金列支。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财政局

2023年3月7日


关于阶段性实施企业点对点包车返岗补贴和首次来淮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淮人社函〔2023〕36号).pdf

关于阶段性实施企业点对点包车返岗补贴和首次来淮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淮人社函〔2023〕36号).doc




原文链接

政策脉络

  •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2023-12-14 阅读量:32

查看更多

相关专题

淮安-失业保险

淮安市失业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淮安市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