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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关于公布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计发基数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0-07-07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山东省淄博市
  • 生效日期: 2020-07-07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组织人事部,市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市统计局2018年度统计年报,201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69980元,以此作为2019年度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计发基数。

根据市统计局2019年度统计年报,2019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75762元,以此作为2020年度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计发基数。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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