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淮医保发〔2021〕32号 淮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6

  • 发文字号: 淮医保发〔2021〕32号
  • 发文单位: 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1-04-30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 生效日期: 2021-05-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市直各医疗机构,驻淮部队医院;市医保中心、市稽核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20〕23号)、省医保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支持促进中医药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107号),经价格调查、成本测算、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涵盖针刺(编码43)、灸法(编码44)、推拿疗法(编码45)三大类常用项目,具体执行价格见附件。

   二、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均执行最新调整价格,基层医疗机构最高按县级公立医院价格90%执行, 医疗服务项目金额在10元以下的,尾数保留到角;金额在10元以上的(含10元),尾数保留到元。

   三、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实行收费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本通知自2021年 5月1日起执行。

   附件: 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执行表

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医保发〔2021〕32号  关于调整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淮安-基本医疗保险

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