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淮医保发〔2021〕65号 淮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两种及以上微创手术计费口径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6

  • 发文字号: 淮医保发〔2021〕65号
  • 发文单位: 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1-09-07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 生效日期: 2021-09-07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医疗机构,驻淮部队医院;市医保中心、市稽核中心:

      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执行过程中,各医疗机构对于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微创手术收费存在不同的理解,为准确理解微创手术叠加收费方式,正确把握政策内涵,统一政策适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现行政策中“经同一切口进行的两种及以上不同的手术,其中第二及以后的手术按规定价格的50%计收”的要求,同样适用于微创手术。

    二、两种及以上不同的微创手术计费方式:第一种开放手术价格 + 第二种开放手术价格*50% +第一种开放手术对应微创加收+第二个开放手术价格*50%的对应微创加收+腔镜(内镜)加收。

    三、本市范围内各公立医院应统一计费方式,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淮医保发〔2021〕65号  关于明确两种及以上微创手术计费口径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淮安-基本医疗保险

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