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医疗机构,驻淮部队医院;市医保中心、市稽核中心:
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执行过程中,各医疗机构对于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微创手术收费存在不同的理解,为准确理解微创手术叠加收费方式,正确把握政策内涵,统一政策适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现行政策中“经同一切口进行的两种及以上不同的手术,其中第二及以后的手术按规定价格的50%计收”的要求,同样适用于微创手术。
二、两种及以上不同的微创手术计费方式:第一种开放手术价格 + 第二种开放手术价格*50% +第一种开放手术对应微创加收+第二个开放手术价格*50%的对应微创加收+腔镜(内镜)加收。
三、本市范围内各公立医院应统一计费方式,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淮医保发〔2021〕65号 关于明确两种及以上微创手术计费口径的通知.pdf
淮安-基本医疗保险
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