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市直各医疗机构,淮安八十二医院;市医保中心、市稽核中心: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医保发【2023】27+号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df
淮安-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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