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急危重伤病参保人员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稳妥有序做好危急重伤参保人员门(急)诊就医报销工作,切实减轻参保居民看病就医负担。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急危重伤病参保人员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
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基本医疗保险
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