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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执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通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1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2-06-06
  • 类别: 工伤保险
  • 发文地区: 湖北省荆门市
  • 生效日期: 2022-06-06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湖北省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方案(第一期)》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市将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参保单位可通过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入“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告知书打印”模块查询核对浮动周期内(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工伤保险浮动档次及费率。

二、参保单位如对浮动费率有异议的,可于2022年6月17日之前,凭《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申请表》到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提出重新复核工伤保险费率的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从2022年7月1日起按照确定的浮动费率档次征收工伤保险费。如对复核的工伤保险费率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费率执行。

三、市本级参保单位对2019至2021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有疑问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724-2380593。

特此通告。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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