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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政发〔2022〕15号 关于印发《荆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3

  • 发文字号: 荆政发〔2022〕15号
  • 发文单位: 荆门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2-09-23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湖北省荆门市
  • 生效日期: 2022-09-23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荆门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和《荆门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荆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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