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漳河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屈家岭管理区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进医保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和宜荆荆都市圈(以下简称“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方便广大参保人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根据国家医保局探索异地就医免备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都市圈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都市圈内异地(即宜昌市、荆州市、恩施州,下同)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等各类医疗、购药行为均实行免备案管理。
二、就医管理
参保人因病可在都市圈内定点医药机构自主择医、购药。在都市圈内长期居住、工作、临时外出及按规定需转往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的,不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凭个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
三、相关待遇
参保人在都市圈内异地就医的,享受本地就医同等待遇。
四、业务培训
各地医保部门要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业务窗口开展专题培训,落实都市圈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相关政策,方便群众异地就医结算。
五、其他事项
1.各网上、终端等办理渠道同步调整增加“都市圈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的提醒;
2.各地医保部门不再受理都市圈内异地就医备案业务。此前已办理都市圈内各类异地就医备案的,自行终止;
3.在都市圈内异地定点机构因系统原因无法联网结算的,先个人垫付,后按规定手工(零星)报销。其中,本通知生效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仍按原待遇政策执行;
4.系统调整(需求)工作由待遇保障科落实,测试工作由医药服务管理科协助完成,政策宣传、经办由申报核定科和各地医保部门负责落实。
本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其余未尽事宜仍按原政策执行。
荆门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荆门-基本医疗保险
荆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