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关于荆门市2023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的公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7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3-09-01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湖北省荆门市
  • 生效日期: 2023-09-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30号)及湖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2023社保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启用相关工作的通知》(鄂社保函〔2023〕22号)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养老保险缴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9月1日前已按照2022年度缴费基数标准(以下简称“老标准”)缴纳2023年7至8月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不重新申报2023年7至8月份的缴费基数。

二、对已申报2023年度全年缴费工资的单位数据统一更新,重新保底封顶。单位职工已按照“老标准”缴纳2023年7至8月份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省集中企保系统将统一按照2023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限、下限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重新保底封顶处理,生成补收金额,此类基数标准补差不计征滞纳金。

三、2023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划分如下:

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可通过“楚税通”手机APP和各代征银行手机APP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前,最迟不得迟于2024年6月30日,超过缴费时间未缴费的不予补缴。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荆门-基本养老保险

荆门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荆门市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