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9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荆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23-12-29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湖北省荆门市
  • 生效日期: 2024-01-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漳河新区社会事务局,屈家岭管理区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各县(市、区)税务局: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备案同意,现就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为100元的整数倍,最低缴费标准500元,最高缴费标准9000元。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标准。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荆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9日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荆门-基本养老保险

荆门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荆门市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