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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人社函〔2014〕497号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4

  • 发文字号: 惠市人社函〔2014〕497号
  • 发文单位: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4-09-10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惠州市
  • 生效日期: 2014-09-10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通知》(粤府[2014]51号)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9日

附件下载: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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