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7
微信扫码进行分享
各参保人:
经十一届15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我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进行调整:A档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B档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30元,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请参保人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或银行缴费,原则上应在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缴纳2017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10月10日
惠州-基本医疗保险
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