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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人社函〔2011〕164号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6

  • 发文字号: 惠市人社函〔2011〕164号
  • 发文单位: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11-05-17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惠州市
  • 生效日期: 2011-05-17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社会事务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分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 州 市 财 政 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91号文 关于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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