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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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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2789号)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13%。
特此通告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26日
惠州-基本养老保险
惠州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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