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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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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中心、管理部,中心各处室: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帮助城镇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经请示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从2019年10月15日起,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35万元恢复至5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从21万元恢复至30万元);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目前的0.3上调为0.5。其他贷款使用政策不变。
特此通知。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9月30日
关于恢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通知.pdf
扬州-住房公积金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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