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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失业保险企业稳岗返还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5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9-04-01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扬州市
  • 生效日期: 2019-04-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市属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落实好失业保险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扬人社〔2015〕306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9〕1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即日起启动我市2018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申报工作,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现将2018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申报提交材料

1、《扬州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申请原因填写企业上年度稳定就业岗位基本情况,包括稳定就业人数、稳定就业措施以及企业上年度领取稳岗补贴后的使用情况);

2、企业银行账户开户通知书复印件。

二、相关文件及表格下载

扬州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hrss.yangzhou.gov.cn/yzjyfw)

三:申请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四、申报地点

符合条件的市本级申报企业可以登录扬州就业创业服务网,找到稳岗补贴申请栏目,根据网页填写有关企业申请信息,进行在线申报。其他地区企业可根据失业保险参保地在局属功能区办事处、县(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报。

扬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4月1日

附:企业稳岗返还申报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地 址服务窗口联系电话
扬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307室87338625
扬州市人社局开发区办事处邗江中路119号3#87857259/80979892
扬州市人社局生态科技新城办事处新万福路99号1#80979957
扬州市人社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区办事处玉箫路18号大厅80979570
邗江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兴城西路178号就业服务大厅5#80981907
广陵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淮海路165号2楼12#87343867
江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处浦江路85号一楼10#80805804
仪征市劳动就业管理处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服务中心42#80290140
高邮市劳动就业管理处文游中路88号1#84619485
宝应县劳动就业管理处宝应县安宜东路84号9、10#88915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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