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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人社办〔2022〕23号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4

  • 发文字号: 扬人社办〔2022〕23号
  • 发文单位: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2-10-30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扬州市
  • 生效日期: 2022-10-30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办事处、各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财政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苏人社办〔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扬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转发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苏人社办〔2022〕2号).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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