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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医保〔2023〕4号 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3

  • 发文字号: 扬医保〔2023〕4号
  • 发文单位: 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3-01-10
  • 类别: 生育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扬州市
  • 生效日期: 2023-01-10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各功能区医保工作机构,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2号).docx


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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