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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医保〔2021〕1号 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7

  • 发文字号: 扬医保〔2021〕1号
  • 发文单位: 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扬州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21-01-08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扬州市
  • 生效日期: 2021-01-08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各功能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1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116号)






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扬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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