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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大连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7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3-07-01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
  • 生效日期: 2023-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单位及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为7291元。

请各有关单位通过大连市政务服务网医保单位网厅中的缴费工资申报功能对本单位2023年7-12月的缴费基数进行申报。


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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