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财政局: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辽人社规〔2018〕8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及标准
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95元调整至218元。
二、工作要求
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城乡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财政局
2018年9月21日
大连-基本养老保险
大连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