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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组合贷款和调整贷款年限计算方式的通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0-09-0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
  • 生效日期: 2020-09-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一、开展组合贷款业务

为充分发挥政策性住房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的效用,最大限度满足职工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和《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结合秦皇岛实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从即日起在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开发区开展组合贷款业务。

二、调整贷款年限计算方式

原贷款年限计算以生日为准,从2020年9月1日起调整为以出生年份为准。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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