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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通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5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0-12-14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
  • 生效日期: 2020-12-14
  • 业务类型: 转移接续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依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冀建房金函[2020]52号)文件要求,自2020年12月15日起,本市户籍在外地就业的职工,可凭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按照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相关规定,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

服务热线:0335-12329

咨询电话:0335-3047345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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