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降低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4-10-10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
  • 生效日期: 2024-10-15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为促进全市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有效缓解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经2024年10月10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就降低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 例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现行的30%降低为20%。

二、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5日起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秦皇岛-住房公积金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