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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银行账户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9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19-12-26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
  • 生效日期: 2019-12-26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缴存单位:

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关于精简资金账户的要求,中心已于2019年12月底注销全市多个归集账户,2020年1月起在委托银行各保留一个归集账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1月起,在建设银行办理公积金缴存的单位,银行账户变更为: 中国建设银行秦皇岛海阳路支行(账号13001635708050506340);在工商银行办理公积金缴存的单位,银行账户变更为: 中国工商银行秦皇岛文化支行(账号:0404016009300008388);在农业银行办理公积金缴存的单位,银行账户变更为: 中国农业银行秦皇岛海港支行(账号:50835001040022922)。

二、各县(区)管理部保留全部银行网点柜台办理归集业务,市本级保留部分银行网点柜台办理归集业务,各缴存单位根据公积金账户开设情况到市本级或县区管理部所属银行网点办理业务:

(一)建行办理公积金归集业务网点为:建行北戴河支行、建行山海关支行、建行海阳路支行、管理部各建行支行;

(二)工行办理公积金归集业务网点为:工行文化支行、工行青龙支行;

(三)农行办理公积金归集业务网点为:农行海港支行、管理部各农行支行。

三、缴存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汇款时,相关的银行存款单据必须在备注栏内写明缴存单位的全称和缴存单位的公积金账号

四、建议有条件的缴存单位尽量签约自动缴存并在网厅办理汇缴业务。网厅办理汇缴业务后,缴存单位不必再去银行办理相关手续,通过网厅完成汇缴回单打印。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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