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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退休提取业务的通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2-12-26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
  • 生效日期: 2022-12-26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缴存职工:

为切实提升办事效率,经研究决定,对退休销户提取公积金进行优化,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柜面办理退休销户提取,以身份证为准,男职工年满55岁、女职工年满50岁,单位以退休原因办理封存的,职工不再需要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二、线上办理退休销户提取,以身份证为准,男职工年满55岁、女职工年满50岁,单位以退休原因办理封存的,职工即可通过我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网上渠道自助提取。

三、以退休原因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不得再次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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