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基数调整的补充通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5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3-01-16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
  • 生效日期: 2023-01-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缴存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22]17号)和《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秦人社[2022]10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200元,昌黎县、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000元,请各缴存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6日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秦皇岛-住房公积金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