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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2024-07-10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
  • 生效日期: 2024-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2024年6月24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4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秦医保〔2024〕19号),明确2023年秦皇岛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2775元,作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核定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依据。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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