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漯河市高层次人才支持办法》(漯办〔2023〕20号)精神,做好2024年度人才政策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一)申报对象
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和《漯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漯人社〔2022〕37号)认定的A类、B类、C类、D类、E类、F类人员。
(二)申报范围:
1.生活补贴:我市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职新引进的各类人才可申报。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发放生活补贴。已享受《关于实施“百千万”人才计划助力漯河“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漯办〔2021〕26号)生活补贴的人员,不再享受此生活补贴。
2.购房补贴:我市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职新引进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全职新引进且三年内在漯河购买首套住房的D、E、F类高层次人才可申报。已享受《关于实施“百千万”人才计划助力漯河“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漯办〔2021〕26号)购房补贴和《漯河市大专学历及技能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办法》(漯人才办〔2022〕2号)一万元购房补贴的人员,不再享受此购房补贴。
二、申报材料
(一)生活补贴:高层次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居民身份证、认定文件(首页、所属人才类别页、认定结果页)、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入编通知单、聘用合同、一类银行卡。
(二)购房补贴:高层次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报表、居民身份证、认定文件(首页、所属人才类别页、认定结果页)、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入编通知单、聘用合同、一类银行卡、D、E、F类人才需提供购房合同及契税发票。
以上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用人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补贴申请表(电子表可在市人社局官网下载),对报送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登陆漯河政务服务网(www.lhzwfw.gov.cn),搜索“高层次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或“高层次引进人才购房补贴”进行申报。
(二)审核:生活补贴由市人社局进行审核。购房补贴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初审,市人社局进行复审。对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
(三)发放:经审核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员,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活补贴按照4:3:3的比例,由市财政分3年发放,购房补贴由市财政一次性发放。
四、补贴申请表填报说明
(一)引进时间:机关事业单位按入编时间填写,企业按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填写,精确到月。
(二)符合条件:按人社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认定结果填写。
五、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报送地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9,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hrcpyb@163.com。
七、联系电话
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培养部 0395-3187333
附件:
1.高层次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2.高层次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3.高层次引进人才补贴申请汇总表
中共漯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